Process Workflow

辦理流程說明

帶您了解意見信箱案件的處理程序

為確保您的意見能被妥善處理,本會訂定了嚴謹的作業程序。以下為意見信箱案件之標準處理流程:

1

案件立案與收件

當您透過系統成功送出意見後,系統將自動建檔並產生一組專屬的「案件編號」及「案件密碼」。您可以隨時憑此資訊至查詢頁面查看案件狀態。

2

初步審查(收件後 7 日內)

選委會將於收件後七日內完成初步審查。此階段主要確認案件之性質、是否屬於本會權責範圍,以及是否符合受理要件。若經審查決議不予受理,將敘明不受理理由並結案通知。

3

案件處理與調查(受理後 30 日內)

確認受理之案件,本會將進入實質處理階段,並於受理後三十日內完成處理與回覆。若案情較為複雜需額外調查,得延長處理時間一次,延長期間以三十日為限。

4

結案與回覆

案件處理完成後,系統會自動發送結案通知信至您的電子郵件信箱。您可登入查詢系統檢視完整的辦理結果與相關機關回覆內容(含機關處置附件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