填寫意見信箱

本意見信箱之主管機關為淡江大學學生會選舉委員會,歡迎您提供對本會所轄業務之興革建議、檢舉或申訴案件。倘若您欲反應事項為其他機關之主管業務,建議您可優先透過該機關之陳情管道聯繫處理。
※請注意:您所填寫的電子郵件信箱及個人資訊為本會後續聯絡之依據,請務必確實填寫,以利本會辦理您的案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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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寫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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確認驗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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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事妥

淡江大學學生會選舉委員會個人資料蒐集告知事項

為配合處理您透過本會管道反映之案件,淡江大學學生會選舉委員會(下稱本會)依據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第八條規定,向您告知下列事項:

一、蒐集之特定目的代碼及名稱:
一一三:陳情、請願、檢舉案件處理。

二、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:
• C001 辨識個人者:姓名、學號、電子郵件。
• C011 個人描述:性別(如反映內容主動提及)。
• 其他您所主動提供之資料內容(如反映事項及描述等)。

三、利用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:
• 期間:於案件處理期間及本會存續期間或依法令之資料保存期間。
• 地區:中華民國境內。
• 對象:限本會處理人員及必要時轉請學校相關單位協助辦理者。
• 方式:以紙本、電子郵件、資訊系統等適當方式處理及利用。

四、您依個資法第三條得行使之權利:
您得向本會請求查詢、閱覽、製給複製本、補充或更正、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。惟依法本會執行職務所必須者,得不予刪除或停止利用。

請核對您填寫的案件資料

安全身分驗證

系統將向您的信箱 發送 6 位數單次驗證碼

請輸入信件中的 6 位數驗證碼:

案件已正式受理

感謝您的反映。系統已同步發送「開案受理通知信」至您的電子郵件信箱。您可以憑藉下方提供的案件編號與安全查詢密碼,至進度查詢頁面追蹤最新辦理進度。

案件編號:
查詢密碼:
請務必妥善保管此資訊,遺失恕無法查詢。